完成职业技能指导27万人,使农民工省外单位就业月工资不低于800元。2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008年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指导阳光施工工作意见》,我省今年共安排资金1.35亿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指导。
一年指导27万人
据悉,2008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指导阳光施工的主要目的任务为完成职业技能指导27万人,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转移就业的省外单位月工资不低于800元,省内单位不低于650元,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6个月。
参加指导有补助
今年,我省共安排1.35亿元用于阳光施工的学费补助。
依据指导成本,对不同工种、不同指导时间的指导实行差别补助,在指导补助资金限额内按以下制度落实:指导时间20天补助150元、30天补助200元、60天补助300元、90天补助400元、120天补助500元、150天补助600元、180天补助700元。出国、出境劳务指导和耗材多的指导专长和工种可在上述基础上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阳光办酌情提高补助制度。